关于开展2022年度“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立项和对2021年立项项目进行建设检查工作的通知-k8凯发

新闻来源: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22年09月09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根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课程思政实施办法》,学校决定开展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第二批“课程思政”示范学院、“课程思”政骨干教师团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强化示范引领,强化资源共享,巩固学校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建设基础,将思政工作体系贯通人才培养体系全过程,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

二、申报类别

“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分为示范课程、骨干教师队伍和示范学院。面向全校,选树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示范学院、骨干教师团队,全面推进不同专业的课程思政建设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加快形成“院院有精品、门门有思政、课课有特色、人人重育人”的良好局面。

1.示范课程

挖掘课程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功能,倡导授课教师在传道授业解惑中要引人以大道、启人以大智,强化课程团队的立德树人意识。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在课程建设中做到价值导向与知识传授相融合,将思想价值引领贯穿教学内容设计和教育教学全过程。示范课程凸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2.骨干教团队

团队具有较高教学水平、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学术思想,能长期致力于本团队的课程思政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基,以专业职业道德为树冠,凝练具有本专业特色的“专业思政”核心内容,并在相关专业课程教学时予以实施。

3.示范学院

示范学院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任务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完备,建设特色鲜明。

四、申报条件

1.申请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长期承担本科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教学水平,治学严谨,学生评教好,近三年无教学事故。

2.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教研活动和科学研究活跃,成果比较丰硕。

3.申报课程须为已列入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或已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4.鼓励各级教学名师、精品课程、规划教材负责人参与项目申报。

5.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牵头负责一个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两个项目。作为第一批示范项目负责人,完成结题之前不得申请该项目。

五、申报名额及资助额度

1.示范课程

各二级学院可推荐示范课程数不超过2门。本次拟评选立项“课程思政”示范课10门,资助额度1万元/每门。

2.骨干教师团队

各二级学院可推荐团队数不超过1支,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本次拟评选立项“课程思政”骨干教师团队3支,资助额度2万元/1支。

3.示范学院

各二级学院根据学院自身建设发展规划,积极申报。本次拟评选立项“课程思政”示范学院1个,资助额度3万元。

六、申报流程、实施周期和结项要求

1.课程申报负责人填写《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表》(附件2),骨干教师团队申报人填写《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课程思政”骨干教师团队申报表》(附件4),示范学院申报负责人填写《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课程思政”示范学院申报表》(附件6)。

2.各二级学院根据申报情况对本单位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填写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汇总表,并将教师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报送到教务处。

3.学校在各二级学会按推荐的基础上,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出立项项目。

4.示范项目建设周期为二年。

5.立项建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每学年应至少开出2个教学班。

6.示范课程项目结题时须完成微课制作、“课程思政”教学整体设计演示ppt和“课程思政”实施总结报告(3000字以上)等。

七、建设检查

各二级学院要对本院2021年立项的“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自查,督促立项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检查工作。负责人根据建设计划,提交项目建设中期总结相关材料。

八、组织管理

1.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开展课程思政工作,深入课堂,了解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实施情况,及时总结课程思政建设经验,在全校范围内积极推广课程思政建设典型做法。

2.各二级学院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课程思政项目日常监督与管理,建立有效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把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纳入教师年终考核、职称晋级、工作绩效的重要参考内容。

九、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

各学院请于2022年9月25日前将申报及2021年示范项目中期检查材料(项目建设中期总结报告1份)报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指定邮箱jwc@imnc.edu.cn,逾期不候。

联系人:吴秀荣           凯发k8一触即发的联系方式:0471-6585092

附件:1.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申报汇总表

        2.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表

      3.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课程思政”骨干教师团队申报汇总表

      4.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课程思政”骨干教师团队申报表

      5.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课程思政”示范学院申报汇总表

        6.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课程思政”示范学院申报表

       



                                     教务处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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